2022国家医保谈判落幕 大病用药是重点******
为期4天的202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1月8日在北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相比前两年,参与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明显增多。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名单,今年通过形式审查的有343种药品,包括目录外新增品种药198个,目录内续约品种药145个。此外,还有多款抗癌药、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大病用药参与今年的国家医保谈判。
本次医保谈判规则并无特别变化,药企经过两轮报价,超过医保底价115%会出局,落入范围则继续谈判,最终形成谈判价格。不过,今年国家医保谈判首创的两个新规则——“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备受关注。
“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 两大新规首次实施
因疫情等缘故,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被推迟到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谈判期间,每天早上8点左右,谈判会场外便聚集了等待入场的医药企业谈判代表,他们背着包,手持装有草稿纸、计算器的文件袋,聚在一起排队签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现场获悉,4天的国家医保谈判期间,每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首日谈判侧重抗病毒、呼吸类、麻醉类药品;1月6日侧重心血管、骨科及免疫疾病类药品;1月7日的重点集中于罕见病和肿瘤领域,是本次谈判的重点之一;最后一天的谈判则以中成药为主。
通常情况下,每家药企谈判时间在20-30分钟左右。谈判结束后,不少参与谈判的药企代表表示“感觉不错”“压力不大”“降幅在预期之内”,还有药企代表称“国家支持力度很大”。
除了药企代表,谈判会场外还聚集了不少医药行业人士。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在现场对记者表示:“今年我尤其关注‘简易续约’的情况。”
“简易续约”是今年医保谈判的新增亮点之一。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独家品种简易续约规则。根据规定,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同时满足独家药品、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基金支出预算(企业预估值,下同)的200%、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合理等5项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为两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简易续约”有助于简化谈判流程,提高续约效率,缓解行政审批和企业申报的压力。有部分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有望不用重新谈判,而是通过“简易续约”规则直接纳入医保。这对于药企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利好。
一位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代表对记者表示,他们的谈判并不算顺利:“大家一直在‘出价’,就看价格能有多低。”
“非独家药品竞价”是本次医保谈判的另一项新规。《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一家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报价更低,其他药企也会被动以这一低价进入医保。
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成为谈判重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名单,2022国家医保谈判共有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包括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与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辉瑞公司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上百万元一针的CAR-T类药物、PD-1/PD-L1类抗肿瘤药物、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备受关注。
1月8日夜间,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Paxlovid最终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谈判未能成功。此前,Paxlovid已于2022年2月1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北京、上海等地也将Paxlovid纳入临时医保。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本次谈判在第二天和第三天迎来重头戏,其间参与谈判的企业包括拜耳医药、百洋医药、西安杨森、扬子江药业、海融医药、济川药业、百济神州、先声药业、君实生物等。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显示,这些企业参与谈判的药品涉及多款抗癌药,以及部分罕见病高值药物。
本次参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还有19款罕见病用药,包括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Castleman病、法布雷病、戈谢病、多发性硬化等罕见病的药品。例如,罗氏制药的SMA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参加了去年的国家医保谈判,但最终未能成功。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显示,此前罗氏制药已将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的价格从6.38万/支降至1.45万/支。
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19种罕见病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幅达52.6%。2021年医保谈判中,渤健公司研发生产的SMA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70万/针降至3.3万/针,当时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张劲妮的发言“每一个小群体都不该被放弃”感动了很多人。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裴思童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涉疫网络谣言危害大 专家:可建谣言联合惩戒机制******
网络平台可建谣言联合惩戒机制【 涉疫网络谣言屡禁不绝危害大 专家提出】
调查动机
“德尔塔奥密克戎共循环”“一景区6名阳康游客心衰死亡”“北京自来水阳了”“由于疫情原因快递业1月8日停业”……一段时间以来,涉疫网络谣言四起,歪曲国家防疫政策,消解群众抗疫信心,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近日,中央网信办通报涉疫谣言典型案例,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从严查处发布谣言的账号主体,同时欢迎有关部门和网民积极参与举报,提供有关线索,合力铲除网络谣言生存土壤。
涉疫谣言为什么屡禁不绝,一些谣言为何辟谣后又卷土重来,如何开展有效整治净化网络空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文丽娟
“阳康,不等于健康了,昨天老君顶滑雪的死好几个,都是阳康的,一剧烈运动突然心衰了。”近日,网传“秦皇岛老君顶景区的‘阳康’游客心衰死亡6人”的信息引发关注。后经调查,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目前,造谣女子马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从“今晚全城大消杀”到“自来水加大氯气注入”,从“核酸采样有毒”到“口罩原料会导致肺结节”,从“一阳性男子被吊车转移”到“某地用集装箱运转阳性患者”,从“自来水阳了会传播病毒”到“可以挑个温和毒株感染产生抗体”……
《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每过一段时间,网上流传的各种涉疫谣言都会“更新换代”,他们有的是故意歪解、虚构防疫政策,有的是打着科学的幌子进行伪科普。因为和疫情相关,这些谣言很容易迅速吸引眼球,获得大量关注和转发,导致不少人因此产生疑惑、焦虑、恐慌等情绪,甚至干扰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整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必须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完善信息审查和研判机制,源头控制涉疫谣言发布;要依法严惩造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刑事打击。
网络涉疫谣言不断
造谣者靠引流赚钱
今年元旦,一早打开社交软件的江苏省连云港市市民尹康发现,自家社交群和朋友圈中又出现了好几个已经连续被辟谣的谣言。
假期结束上班时,还有同事拿着一瓶二锅头“神秘兮兮”地对尹康说,高度酒可以预防新冠感染,你要不要来点。更让尹康烦心的是,原本肝肺不好已戒烟戒酒的爷爷看到这些消息后,立马向家人闹着要抽烟喝酒……
尹康说,像这样的谣言虽然多,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可由于传播速度太快、范围太广,还是有部分人,特别是不少老年人愿意相信。此外现在还有很多谣言都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语气言之凿凿,一般人很难分辨。
前不久,微信安全中心公布了2022年朋友圈流传最广的十大谣言,其中多条与疫情有关,比如“采样棉签”上有试剂有毒、疫情期间每天可领取补贴、千金藤泡水喝可预防新冠病毒等。对江苏省南通市的潘莹来说,这些谣言她再熟悉不过。
“这十大谣言,我家里长辈都往群里转发过,这几年我一直走在辟谣的路上,费尽口舌告诉家人这些都是假的,但谣言一直都有,尤其是有关疫情的,这个被辟谣了那个又来了,一些被辟谣的谣言过一段时间还会卷土重来,而且每个谣言不管多离谱家里人总有相信的。”潘莹说。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XBB的消息甚嚣尘上。最新消息显示,上海已经监测到新毒株XBB.1.5传入。目前,网络上关于XBB.1.5的传言很多,尤其是互联网平台流传一张截屏称,目前在我国流行的毒株都是XBB.1.5的弟弟,XBB.1.5主攻心脑血管,并会引发拉肚子,建议公众准备蒙脱石散、诺氟沙星、补液盐、益生菌等。上海辟谣平台表示,该截屏夸大了XBB.1.5的致病性,而且不排除别有用心者借此推销产品。已有多名医生提醒,不要随意服用截屏里所称的蒙脱石散、诺氟沙星等药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有关防治新冠感染的各类信息,总是会占据社交App、网站等网络平台醒目的位置,其中也包括不少新老谣言,而且涉疫谣言在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分布特征,反映公众情绪和需求的变化,可能让大家对新冠感染产生错误认识,在预防、治疗新冠过程中采用错误手段,进而影响到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法治网舆情中心曾对高热涉疫网络谣言进行舆情分析,发现社交平台成为涉疫谣言“培养皿”,多数涉疫谣言来源于社交平台,主要通过聊天群、朋友圈、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扩散,其中聊天群和朋友圈为传播主阵地。这是因为“强关系”社交圈具有私密性、封闭性、集聚性等特质,熟人关系链传播的私密性,使得信息生产、转发的过程难以被追踪,同时谣言可信度和转发量大大增加,进而实现跨群、跨平台传播。此外,各类短视频平台成为网络谣言新的“策源地”,短视频拥有的在场感和真实性增加了谣言的说服力,常常误导公众信以为真。
一些发布者为何热衷编造谣言?公安部网安局曾对此揭秘,造谣者发布的内容下方或留言评论区,都会有广告插入。流量广告主曝光和点击量越多,收益就会越多。“可以说,你的每一次点击,造谣者都能赚钱。”
尹康说,他的不少朋友和家人,都觉得随手转发这些信息可以提醒更多人,是一种正能量行为,即使是假的也不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损失,结果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让谣言范围扩大的传播者。
假借官方名头发出
平台负有治理责任
近日,一条声称来自“常州红十字会会长”的通知传播很广。该通知称,将红糖、生姜、大葱白、大蒜等熬水喝,感染病毒的概率几乎为零,山东省菏泽市的李磊也收到了家中老母亲发来的“抗疫良方”。但李磊上网核查发现,该截图早在2020年2月就已在网络传播,当时常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就对外辟谣表示,该机构以及会长都没有发布过以上信息。
“大多数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是谣言,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是官方已经辟谣过,被证实就是谣言,很疑惑为什么很多谣言却屡禁不止,而且明明已经辟谣过的谣言还是有人对此深信不疑。”李磊说。
潘莹说,她看到很多谣言,都是假借官方机构的名头发出的。“我之前经常收到通知核酸检测、健康码变红等短信,上面写着由疾控中心发送还留有电话,他们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很多人因此被骗,导致我现在只要看到涉疫短信都会怀疑其真实性。”
“谣言实在太多了,辟谣后可能会记住一段时间,但我们都不是专业人士,大多数人可能一两个月就会忘记,类似谣言再来时又难以分辨。”潘莹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看来,涉疫谣言屡禁不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涉疫信息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背后与个体对如何避免被感染、感染后如何处理等方面的关注有关;二是与部分地区涉疫信息的发布不充分、不及时和不全面有关,因为真实信息不能满足或解决公众关注,自然就会被一些虚假信息所吸引;三是涉疫谣言信息形式上具有证实、例证或难辨真伪的特征,使得相关信息很容易被误信及进一步误传。
散布涉疫谣言,造谣者可能承担何种责任?
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艾泓强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拘留、罚款处罚。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外,制造、传播疫情谣言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11月底,中央网信办就曾通报,针对近期疫情防控、突发案事件、社会民生等领域谣言问题,督促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监测查证,重点网站平台共处置传播网络谣言账号5400余个,第一时间溯源并关闭首发账号。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网络平台对于涉疫信息的治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俊慧认为,网络平台要对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属于单纯的个体经验分享,哪些属于可能产生误导的信息发布。对于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应及时建立审核和研判机制,加强信息内容相似比例高的经验分享类审核,避免造成虚假涉疫信息传播,引发公众恐慌。对于救助类信息发布,既要保障救助类信息可以正常发布,也要避免不法分子简单抄袭套用他人求助信息进行发布,影响公众判断。
抖音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近期,平台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有极少数用户发布毫无医学根据的内容,例如“新冠退烧偏方——黄豆煮水喝”“艾叶和艾条熏烟可以消灭新冠病毒”“发烧时千万不能吃的食物,包括鸡蛋、牛奶”等。上述内容先后被权威媒体和医学专家辟谣。对此,平台给予了持续打击与处理。2022年11月至今,平台共处理与疫情相关不实视频33.26万条,打标20余万条存疑内容。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依法打击涉疫谣言
近日,上海辟谣平台梳理了近期热传的谣言,按照“预防篇”“症状篇”“治疗篇”“生活篇”4大主题分类,并同时附上医学专家、权威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公众呈现一份实用的“防治宝典”。
记者发现,用户通过搜索“疫情”或者抖音主页切换到“抗疫”专栏,就能进入抖音的防疫辟谣专区,查看相关知识;在百度以“新冠”“疫情”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还会出现辟谣专区和全国防疫热搜榜,给用户更科学的指引。
打击治理涉疫谣言,相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涉疫信息,蓄意制造传播涉疫谣言,严重影响了正常公共秩序,湖北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群主、管理员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8日,湖北省监利市市民黄某在多个社交群散布涉疫谣言,该市市民胡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转发到个人短视频账号再次扩散。两人的行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监利市红城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调查,迅速找到传播者黄某和胡某,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二人对该谣言进行了澄清。最终,违法行为人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胡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11月,中共榆林市委网信办、陕西榆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整治涉疫情网络谣言的通告》,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各网站平台、自媒体人、互联网群组管理员要从严审核涉疫信息来源及内容,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互联网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官方发布通告,涉疫相关信息以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对未经官方证实的涉疫信息做到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已发布的应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看来,目前,我国已经构筑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主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的法律体系,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主的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体系,并持续开展了“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等专项行动,督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如何才能够让涉疫谣言不再“露头”?
李俊慧说,对涉疫虚假或谣言信息的精准打击和治理,需要具备真实、科学信息发布主体或监管部门与平台加强联动,具有信息甄别能力和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各类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中,从源头控制谣言信息发布。此外,要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大数据分析,提炼用户关注焦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解除或降低公众担忧。对于涉嫌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胡钢建议,完善传染病疫情预警制度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由中国疾控中心定期公布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疫情信息;传染病出现跨省暴发、流行时,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公布。同时,提升网站平台涉疫网络谣言精准治理能力,互联网行业协会可构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屡次恶意发布谣言者,可进行信息限时发布或者禁止发布的惩戒。
漫画/李晓军